创新创业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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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创新创业学院、科研实验中心、学报编辑部的备案报告(已核)

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22-05-15

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
关于成立创新创业学院、科研实验中心、

学报编辑部的备案报告


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:

根据《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属高校机构编制的批复》(绵编发〔2022〕47号)文件精神,为加强我校内涵建设以及满足”双高”建设的需要,借鉴省内外同行的做法与经验,经校党委研究,同意成立学校创新创业学院、科研实验中心、学报编辑部,三个机构为校内教辅教学内设机构,分别设创新创业学院中干正职、副职各1名;科研实验中心中干正职、副职各1名;学报编辑部中干正职、副职各1名。

特申请备案。


附件:1.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责

2.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实验中心工作职责

3.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



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5月9日


(联系人:姜建辉 联系电话:18030999280












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公室  2022年5月9日印发




附件1

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
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责


创新创业学院是学校内设工作机构,主要负责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、创新创业培训及指导、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、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营、竞赛和项目培育、组织学校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、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与指导等工作。


附件2

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
科研实验中心工作职责


   主要负责省市级重点实验室、科研实验中心、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和科研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,搭建校级科研仪器平台,提供科研技术支撑,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体制、运行机制等工作。


附件3


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
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


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办刊方向,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出版物的方针、政策和规章制度,为提高教学质量、推动科研工作、增进校内外学术交流、扩大学校声誉等服务。负责确定本刊的指导原则和编辑方针并组织实施,做好组稿、选稿、审稿、定稿、校对、出版、发行的各项组织安排工作。










上一条:关于我校创新创业学院、科研实验中心、学报编辑部机构设置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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