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校创新创业学院、科研实验中心、
学报编辑部机构设置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学院:
按照市委编委《关于调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部分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的批复》(绵编办发﹝2017﹞42号)、市教体局《关于对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和科研等辅助机构设置的批复》(绵教体函﹝2018﹞40号)及《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属高校机构编制的批复》(绵编发﹝2022﹞47号)文件精神,为加强我校内涵建设以及满足”双高”建设的需要,借鉴省内外同行的做法与经验,经校党委研究决定,同意成立学校创新创业学院、科研实验中心、学报编辑部。
一、创新创业学院机构编制及主要职责
设中干正职1名,副职1名。主要负责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、创新创业培训及指导、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、组织开展创新创业竞赛和项目培育、校内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与指导等工作。
二、科研实验中心机构编制及主要职责
设中干正职1名,副职1名。主要负责省市级重点实验室、科研实验中心、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和科研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,搭建校级科研仪器平台,提供科研技术支撑,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体制、运行机制等工作。
三、学报编辑部机构编制及主要职责
设中干正职1名,副职1名。在编委会的指导下,负责提出、确定本刊的指导原则和编辑方针并组织实施,制定学报编辑部工作规程及有关条例并督促实施,做好组稿、选稿、审稿、定稿、校对、出版、发行的各项组织安排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2022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