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启动2021年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
计划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(部、中心):
根据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》(教高函〔2019〕13号)和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川医专办〔2019〕207 号)相关要求,为积极响应国家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要求,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,促进学校转变教育观念,探索构建“思创融合、专创融合、科创融合、产创融合人才培养模式,不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。现启动2021年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以下简称‘大创计划’)”项目立项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围绕经济社会发展、国家战略需求和我校医药健康专业特色,鼓励师生在生物医药、医疗器械、智慧健康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人工智能、医养结合、母婴护理、文创产业等领域申报项目,项目要具有较好的创新创意、良好的产业背景和科技含量、可转化并具有较大市场潜力。申报项目可在上述领域范围中,也可在相关产业和学科领域范围内自拟题目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本次项目申报面向全校在校专科学生,今年毕业年级学生不作为项目负责人;鼓励跨专业、跨年级与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联合组成团队申报。
2.符合以下条件(具有较好创新创意、创新核心技术、形成良好的商业模式、企业资源配套、取得相应专利、拥有成熟团队并与市场接轨运营、校企合作项目并且企业已投入经费)之一的可优先考虑立项。
3.以下情况不可申报:存在知识产权纠纷,研究中存在抄袭、欺诈、偷税漏税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;如发现上述情况,学校将收回资助金,且一切法律后果由申报人承担。
三、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
1.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《2021年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》,具体相关要求见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并附相关佐证材料。
2.项目由各学院进行分类排序推荐,并于2021年5月31日17:00前将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3093202848qq.com。
3.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在校内公示;项目经公示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。
联系人:阎老师 联系电话:0816-2383722。
附件:1.关于印发《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2.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
3.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
4.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
5.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
创新创业中心
2021年5月19日